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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05-10 作者:admin

 

局长信箱留言须知
 一、局长信箱说明:
    “局长信箱”栏目是嵊州旅游局维权为民的一个特设窗口,主要受理行政服务过程中服务态度、业务水平、 工作效率、阳光运作、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请提供详细情况(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办理事项等)和您的 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我们核对和回复。
 二、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填写信件请遵守以下条款:
1、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里的一切规定 ;
2、不得利用本栏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使用健康的语言,尊重网上道德,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因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
5、禁止传播、链接有关宗教、政治、色情、赌博、暴力、恐怖等违法方面话题;
本网站将拒绝发布或立即删除具备上述情况的信件,并保留报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局长信箱”栏目办理流程:
1、“局长信箱”栏目由各收件人负责接收,并提出处理意见;
2、属于咨询建议类的信件,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属于投诉举报类的信件,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涉及多部门联合协同办理的适当延长;

 

旅游咨询留言须知
 
一、"旅游咨询"栏目工作制度:
    "旅游咨询"栏目是网站为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的窗口,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咨询"主要受理公众对我局旅游等信息的咨询。
二、"旅游咨询"办理流程:
1、"旅游咨询"由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并根据各科室职能分工,将公众的提问转发至各科室。对无法确定相关科室
或咨询内容涉及多个科室的,交会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2、各科室信息员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于本网站已有的内容,可直接给出其
所在栏目。可以解释清楚的,尽量不再要求公众电话咨询;
3、办公室负责将各科室的回复上网发布。涉及多个科室的,由牵头科室汇总后形成回复内容;

 

旅游投诉留言须知
 一、旅游投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1、投诉人是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或其代理人;
2、被投诉人应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
3、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二、旅游投诉受理范围:
1、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2、旅游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
3、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旅游行业标准的;
4、因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
5、旅游经营者或其从业人员有收受回扣、索要小费等损害旅游者权益行为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受理范围:
1、旅游经营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司法机关、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已经立案、受理的;
3、超过投诉时效期限的;
四、旅游投诉时效期限:
1、投诉人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的时效期限为1年。
2、时效期限自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旅游投诉”栏目办理流程:
1、“旅游投诉”栏目由区旅游质监所负责接收,并提出处理意见;
2、旅游投诉受理结果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涉及多部门联合协同办理的将适当延长时间并电话通知相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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